来源:省发改委 2024-04-10 关键词: 引导资金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推动建成一批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聚焦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依托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对物流、设计、金融、软件、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银发经济、家庭托育、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给予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定额补助形式给予支持,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补助400万元,总投资1亿至2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总投资3000万元至1亿元的补助200万元。项目总投资需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核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已纳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优先支持项目库中2024年能够建成投产的项目。
2.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重大税收违法、征信等负面清单。
3.项目三年内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4.项目及其资料客观真实有效。
(二)申报数量
每个市限报3个。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2024年度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
2.各市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四)申报程序
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结合部门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各市要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要求,核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是否已经完成且符合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投资进度。
(五)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6日前,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将请示文件及有关附件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丽、徐鹏;电话:0531-51783321
附件.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