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建设

国家鼓励类项目


来源:办公室 2023-07-07 关键词: 清洁燃料加注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节选)

第一章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一章 第四条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一章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第三章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第三章 第四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




返回上一步

山东绿色低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