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绿碳山东咨询 2023-12-30 关键词: 绿色建材 碳足迹
随着我国双碳政策、绿建政策和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逐级落地实施,绿色低碳推广和应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走绿色低碳之路,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中具有重要作用。“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是绿色低碳行业发展的基石,对于引导绿色低碳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也是评价检测监管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
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一、建材类哪些产品可以申请
1.围护结构与混凝土类(8类)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砌体材料、保温系统材料、预制构件、混凝土外加剂 减水剂、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现代木结构用材。
2.门窗幕墙及装饰装修类(16类)
建筑门窗及配件、建筑幕墙、建筑节能玻璃、建筑遮阳产品、门窗幕墙用型材、钢质户门、金属复合装饰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无机装饰板材、石膏装饰材料、石材、镁质装饰材料、吊顶系统、集成墙面、纸面石膏板。
3.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7类)
建筑密封胶、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墙面涂料、反射隔热涂料、空气净化材料、树脂地坪材料。
4.给排水及水处理设备类(9类)
水嘴、建筑用阀门、塑料管材管件、游泳池循环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软化设备、油脂分离器 、中水处理设备、雨水处理设备。
5.暖通空调及太阳能利用与照明类(8类)
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系统 、新风净化系统、建筑用蓄能装置、光伏组件、LED 照明产品、采光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6.其他设备类(3类)
设备隔振降噪装置、控制与计量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二、绿色低碳助力企业发展
1、政策利好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建标〔2022〕24号))。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标准和评价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3年2月))。
2、市场准入
绿色低碳将作为政府采购实质性条件,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资金支持
各地方省市已陆续推出财税金融激励政策,如资金补贴、抵扣经营税等方式,国家层面还将继续出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4、品牌实力和竞争力
获证产品准许使用中国绿色产品或绿色低碳产品标识,彰显产品绿色高端优势及企业品牌实力。
住建部搭建绿色低碳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产品将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采用。
增强企业差异化竞标能力。
工信部将建立绿色低碳产品名录,培育绿色低碳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三、企业申请、评价流程
1、企业申请提供资料
1)申请书;评价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2)评价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
3)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4)产品工艺流程图;
5)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6)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绿色低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
7)生产厂按本通则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的工厂保证能力相关管理文件目录;
8)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9)符合绿色低碳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一般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2、第三方机构评价流程
绿色低碳产品申报系统:申请评价+查看现场+材料统筹+审核评价+颁发证书+(碳标签数字碳证)+监督抽查。
四、证书使用
申报企业获得由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颁发的绿色低碳产品证书后:
(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进入绿色低碳产品采信应用数据库;
(二)向下游采购企业或开发、建设、施工等绿色低碳需求单位提供绿色低碳产品证书,用于满足招采条件和绿色低碳应用比例核算;
(三)向社会宣传,提高企业影响力。
咨询电话:0531-5823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