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2026-01-05 关键词: 服务能力评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要求,加快推动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低碳服务市场秩序,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机构专业能力,为全省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绿色低碳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绿色低碳相关服务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 低碳能源服务类:提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咨询、设计、运维,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服务的机构;
2. 环境治理服务类:提供污染物减排、固废资源化利用、碳足迹核算、碳排放权交易咨询等服务的机构;
3. 绿色发展咨询类:提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建筑认证咨询,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编制等服务的机构;
4. 其他与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机构。
二、基本条件
申请参与评价的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备开展绿色低碳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人员。
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山东省内绿色低碳相关服务业务;
5.遵守国家和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评价等级与专项条件
本次评价设置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各等级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项条件:
(一)一级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1.具备不少于15名具有绿色低碳相关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不少于5名人员持有与服务类别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独立完成过至少3项省级及绿色低碳服务项目,项目成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认可;
3.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不少于3项绿色低碳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出版著作(含论文),或获得过2项县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奖项(或科研项目立项);
4.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二)二级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具备不少于8名具有绿色低碳相关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少于3名人员持有与服务类别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地市级及绿色低碳服务项目,项目成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认可;
3.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三)三级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1.具备不少于4名具有绿色低碳相关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少于1名人员持有与服务类别相适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2.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绿色低碳服务项目,项目成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已建立基本的绿色低碳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四、评价流程
(一)材料申报
申请单位需登录(www.sdgreen.org.cn)下载《山东省绿色低碳服务能力评价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模板,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佐证材料。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硬皮胶装),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存储于U盘或光盘,一并报送至省绿发中心评价工作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章锦保税区联东U谷12-1-301 )。
(二)形式审查
我中心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将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申请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合格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专家评审与现场核查
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评价标准开展集中评审,必要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服务能力、项目业绩等相关情况。评审过程中需要补充解释材料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结果公示与证书颁发
评审结束后,初步评价结果将在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正式确定评价结果,并向合格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山东省绿色低碳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造假行为的单位,取消其评价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2.《山东省绿色低碳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我中心将对持证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对不再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其评价等级。
3.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购买绿色低碳服务、项目立项审批、政策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开,引导市场优先选择评价等级高的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31-55615943
附件3 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请表(绿色低碳设计与工程服务类).doc
附件4 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请表(绿色低碳环境服务综合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