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市财政局 2023-11-04 关键词: 绿色低碳产品
近年来,全南县财政局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采购单位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全力促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是压实政府绿色采购主体责任。“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与指导,推动采购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绿色采购主体责任。重点关注涉及大型活动举办、设备购置、建筑材料、公务用车、数据中心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在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需求审查中是否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在需求管理中,要求采购单位明确采购标的的相关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标准、评审标准等,在电子卖场采购时,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识的产品。
二是全流程推进绿色采购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1〕40号)等文件精神,从制度层面要求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中明确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的具体要求,全面及时公开采购项目信息,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识的产品。
三是强化政府绿色采购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9月底,全县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实施品目采购规模3457.2万元,其中节能、节水、环保实施品目采购规模3457.2万元,全县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