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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25-02-24 关键词: 双碳人才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秉持“科技出海、人才先行”的理念,深入学习《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政策法规,提高双碳领域人才专业素养与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规范地构建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体系,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符合国家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以及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国家绿色低碳领域人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者可作为评价参考。在绿色低碳领域有显著工作成效与社会贡献的,可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二、评价机构

省绿发中心双碳人才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办公室下设:

初评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初步评价,并将意见报办公室。

复评组:根据不同专业成立双碳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组,评价意见报评审团。

专家评审团:根据《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进行终评,评出最终等级资格认定。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省绿发中心官网(www.sdgreen.org.cn)人才服务→双碳人才申报窗口→申报材料,提交能反映本人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二)初评

初评组负责受理评价材料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有问题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提交办公室进行复评。

(三)复评

复评组根据初评组上报的材料,组织专家复评,并将符合条件的参评资料报专家评审团审议。

(四)终评

评审团对参评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2/3以上同意票者通过,评出最终水平等级资格认定。

(五)公示与公布

评审结果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领导小组认真核实并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领导小组对审定无异议的双碳人才技术水平评价结果正式行文公布。

(六)证书样板

双碳水平证书模版.png

四、证书发放及查询方法

《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证书》是证明持证人专业技术水平、层次的证件。证书为电子版,由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统一发放。证书在官网(首页)右下角:证书查询-下载打印。

五、申报时间:2025年2月26号—5月10号。

初评、复评、终评时间:5月11号—5月30号。

公示时间:6月3日—6月10日。

六、材料要求

(一)《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申报表》及《破格申报表》注册会员后,网上下载。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及奖励证书,现专业技术水平任职资格证书、原单位公布聘任文件等证明材料,按顺序编为PDF文件在网上申报。

(四)破格申请人需提交符合破格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破格推荐申报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单吉栋、任志锋;

联系电话:0531-58233417。

 

     

关于开展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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