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期)双碳人才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期)双碳人才评价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26-03-31 关键词: 人才评价



鲁绿碳字〔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政策法规,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快速发展,提高双碳人才专业素养与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体系,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规定,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可作为评价参考。在绿色低碳发展有社会贡献的,可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2、申报范围。凡符合国家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以及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山东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官网人才服务→申报窗口→递交材料,提交能反映本人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2日

报名截止:2026年630日

评审时间72号至75号

公示时间:710717(七天)

、材料要求

1、《申表》《破格申表》注册会员后,网上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及奖励证书,现专业职资格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按模版编写,资料为PDF

3、破格申请人需提交破格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咨询及报名电话

电话:0531-55915943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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